财政支出(项目支出)绩效评价操作指引(试行)

时间:2014-04-30

中评协〔2014〕70 号

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(注册会计师协会)、各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:

为指导评估机构执行财政支出(项目支出)绩效评价业务,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《财政支出(项目支出)绩效评价操作指引(试行)》,现予以发布,自 2014 年 8 月 1日起施行。

请各地方协会将《财政支出(项目支出)绩效评价操作指引(试行)》及时转发评估机构,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学习和培训,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。

附件:财政支出(项目支出)绩效评价操作指引(试行)

 2014 年 4 月 30 日